|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认定涪陵区重点商贸企业商贸流通重点市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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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3 08:51 文章来源:涪陵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我区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商品市场竞争力, 促进商贸流通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重点商贸企业及重点市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涪区委[ 2005] 73号),2001年8月经区委、区政府命名的全区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和重点市场称号予以全部取消。现经商贸企业和市场自愿申请并经区商委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审查,报经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审查同意,决定认定: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涪陵商都、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商场、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涪陵商城、重庆市烟草公司涪陵分公司、中石油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川渝涪陵分公司、重庆市涪陵医药总公司、涪陵饭店、太极大酒店、重庆市涪陵巴人餐饮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区重点商贸企业 , 合智商业广场、关庙一期市场、涪陵金凯装饰城、展宏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等 4 家市场为涪陵区商贸流通重点市场。
希望新认定的重点商贸企业、商贸流通重点市场要以此为契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强实力,充分发挥好窗口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力促进全区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早日把涪陵建设成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重点商贸企业、商贸流通重点市场搞好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大扶持力度,促其良性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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