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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乘胜前进 全面完成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任务 (涪陵区 罗清泉副区长在全市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企业改革工作会上的发言)
2006-09-08 10:18  文章来源:涪陵商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基本情况
  我区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从2001年探索起步,2002年起全面展开,历时4年多,现已近尾声。到2005年底,全区37户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已有34户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中改制重组4户,兼并2户,关闭23户,破产5户; 4149名企业职工已妥善安置3950人;化解各种债务(主要是银行债务)6800万元。目前,3950名职工中,在职职工已全部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社保费续缴自行负责;退休职工全部领取每人2400元非统筹费,医疗费用报销全部进入医保中心,实行社会化管理。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也基本移交社区进行管理。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符合区情的改革政策,把握产权制度改革方向
  我区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初期,虽然企业规模小,但量多面广,有70%以上的企业面临改革和移民双重任务,各种矛盾交织,尤为突出的是,我区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当时尚无系统成套的政策依据,改革工作进展缓慢。为了大力推进改革,我们从解决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操作依据入手,理清了改革工作思路。一是出台了一个规范性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1〕52号)下发后,涪陵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统一了思想认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区国有中小企业改革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涪府发〔2001〕163号),形成了适合涪陵区情,且能长期坚持的国企改革规范性文件。二是明确了改革的一般形式。针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区主要选择了关闭、破产、兼并、改制等4种改革形式。三是确立了“两统一、一规范、两确保”的改革工作原则,即:“改革政策统一、安置标准统一,改革程序规范,确保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彻底转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为了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全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地同各企业主管部门签订国企改革目标责任书,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多次到区商委现场办公,研究解决企业改革的实际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不断完善改革政策,使之更合情合理,既坚持改革的基本政策,又尽可能地以人为本,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较好地把改革的力度、职工承受度和满意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建立联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改革操作程序
  企业改革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职工上访。为此,我们特别注意,既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更要严格规范改革程序,确保每一个企业改革的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区商委建立联系企业改革制度,深入企业指导企业改革的全过程。按政策规范企业改革操作程序,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基本做到了:每个企业在制定改革方案前进行了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企业人员的清理工作;制定的企业改革方案特别是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上报的改革方案经区商委初审后,再报区政府审批,有效地保证了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了职工的妥善安置,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区政府把好职工安置审批关。为了统一改革政策、统一职工安置标准,区政府从2002年6月起,实施了职工安置方案联合审批制度,专门成立了财政局牵头,劳动局、审计局参加的企业改革方案联合审查小组,每个企业改革的职工安置方案都必须经联合审查小组审定,形成审查方案并签章后,再报区政府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使各种改革形式的企业职工都能按统一政策妥善安置,基本做到职工人人参与改革,改革面前人人平等。
  (三)全力抓好职工安置这个关键,千方百计筹集改革成本
  针对安置职工多、资金压力大的情况,我区采取了多种形式筹集企业改革成本。对改制和兼并企业,用企业净资产来安置职工,不足部分由改制重组后的企业享受土地出让金返还,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弥补,有剩余净资产的由国家收回或企业有偿使用;对关闭、破产企业首先用企业资产变现来安置职工,不足部分用房改资金的80%和经租房变现后支付,再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兜底。总之,通过多种渠道落实资金,使每个企业职工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四)耐心细致做好信访工作,努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保持企业稳定是顺利推进改革的前提。涪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改革中的信访工作,要求信访办、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劳动、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上访和集访职工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既热情接待,又坚持原则。对职工合理的要求,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对不符合政策不应解决的要求,多做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理顺职工情绪。同时,涪陵区政府确定每月15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区长信访接待日,区政府领导主动接待信访,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从而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通过以上工作,我区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涪陵区没有因为重庆直辖,区域性政治中心的丧失而影响商贸中心的地位,没有因为产权制度的改革而导致市场的萎缩。相反,由于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激活了城乡市场,由于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增强了集聚辐射能力。2005年,全区社零总额达到40.27亿元,比“十五”初翻了一番,五年平均递增15.4%,远远高于改革初期增长9%的速度。我区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步入了快车道,跃上了新台阶,区域性商贸中心的骨架基本形成。
  三、几点体会
  通过几年来的改革实践,要确保改革成功,不留后遗症,我们的体会是:
  (一)抓住一个关键。坚持“以人为本”,把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推动改革的关键,认真解决好职工的实际问题,避免改革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实现两个确保。一是充分发挥联合审查小组职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依法完善手续,确保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彻底转变。
  (三)做到三个统一。一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一规划改革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二是统一全区企业改革政策,做到有章可循;三是统一审批全区企业改革方案,确保职工安置公正合理。
  (四)达到四个满意。即改革企业满意,企业职工满意,政府满意,金融机构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近尾声,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加快改革扫尾工作
  目前我区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仍有3户未完成改革任务,但多数在职职工已安置。现有199人需安置,共有500万元债务未清偿。对此,区政府将抓住这次全市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攻坚机遇,力争在2006年底之前,3户企业改革方案必须审批,所有职工全部安置完毕。
  (二)积极扶持改制企业发展
  由于我区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制后承担原企业债权债务,并负责安置职工,改制后发展比较困难。我区拟在原有优惠扶持改制企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采取更加切合本地实际的有力措施,促进改制企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壮大。
  (三)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企业改革后出现的企业和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按照“摸清情况、尊重历史、坚持政策、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继续做好信访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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